【就业政策】大学生就业政策

发布者:孟丽娟发布时间:2024-12-03浏览次数:14

鼓励企业吸纳就业:

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: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、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通知中提出,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,对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的,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.

社会保险补贴:企业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,并签订 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。小微企业招用毕业 2 年以内高校毕业生,签订 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部分给予社保补贴,补贴期限不超过 1 .

基层就业政策:

“三支一扶” 计划: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、支农、支医和扶贫工作,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,在编制、公务员招录、事业单位招聘、升学等方面有一定的政策优惠.

特岗计划: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 “两基” 攻坚县、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,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,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,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,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.

西部计划:按照公开招募、自愿报名、组织选拔、集中派遣的方式,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,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 1-3 年的教育、卫生、农技、扶贫等志愿服务.

创业支持政策 :

创业补贴:在校大学生和毕业 5 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(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),正常经营满 6 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凭营业执照、社保缴费及正常经营凭证等,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。

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: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 5 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业(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)的,可申请不超过 50 万元的贷款,并享受相应贴